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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中青年创新人才及优秀管理人才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3-01-09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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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中青年创新人才及优秀管理人才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中医药学会、解放军中医药学会、各专科分会、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3年度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中青年创新人才及优秀管理人才奖候选人推荐工作,根据《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及《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中青年创新人才及优秀管理人才奖评选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渠道及名额
(一)推荐渠道
1.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中医药学会。
2.中华中医药学会各专科分会。
3.解放军中医药学会。
4.团体会员单位。
5.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有关部委局直属单位。
(二)名额分配
每个推荐单位限推荐中青年创新人才候选人、优秀管理人才候选人各1名,名额不可调剂。推荐单位需登录评审系统进行名额分配(向申报人发送身份验证码),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上报。系统网址http://www.cacm.org.cn/saes-index/,或登录学会官网(www.cacm.org.cn)点击系统入口。
二、推荐要求
(一)同一申报对象只能通过一个渠道申报“中青年创新人才”和“优秀管理人才”的其中一项。重复申报的,取消参评资格。
(二)“中青年创新人才”年龄不超过45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优秀管理人才奖”不受年龄限制。
(三)推荐人选须经工作单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无异议方可上报。
(四)请推荐单位按相关规定认真做好书面材料审核及报送工作。“书面材料”指:(1)推荐单位出具的推荐函1份,内容应包括推荐人选如何产生、公示情况等;(2)系统导出推荐书原始件1套,推荐书主件与附件装订成册。(3)《接受奖励确认书》原件1份。
此外,每名候选人还须提供基本情况介绍视频,时长不超过3分钟,格式为mp4,分辨率1920×1080,宽高比4:3,帧速率25帧/秒,发送到jlb204@126.com
专科分会推荐时,盖章处由主任委员签字即可(主任委员申报时,由1位副主任委员签字)
三、申报截止时间
网络材料2023年3月10日,书面材料2023年3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樱花园东街甲4号
邮编:100029
联系人:中华中医药学会科技评审部 王雯婕 于宏伟
联系电话:010-64291832  64271946
系统技术支持:姜海洋18910947296,周老师17150132685(微信同号)。

附件:
1.《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中青年创新人才及优秀管理人才奖评选办法》
2.《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中青年创新人才及优秀管理人才推荐表》
3.《接受奖励确认书》
点击下载附件1-3

附件1 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中青年创新人才及优秀管理人才奖评选办法.doc

接受奖励确认书(个人).doc

附件2 管理人才类.doc

附件2 创新人才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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